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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博彩注册网站

  • 来信时间:2023年12月3日  回复时间:2023年12月6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年满60岁的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认证,目前通过网上认证很方便,不知道农村年满60岁的退役军人认证什么时候能在网上进行?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为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2021年9月,我们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制度。长期在异地生活的对象,可使用手机下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APP,或使用电脑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自助完成年度确认。目前认证已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您可与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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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11月6日  回复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回复单位:移交安置司

    来信:新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今年是否会修订推出?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退役军人安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社会各界线上线下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对所有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对《条例》作了修改完善。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推动《条例》早日公布施行。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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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10月8日  回复时间:2023年10月12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1—6级残疾军人可以享受哪些社保?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目前一共有五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根据职责分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军地多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对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如何参加医疗保险作出了明确规定。2022年1月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6部门联合印发《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2〕3号)。该办法明确: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由统筹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所在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经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退役军人户籍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中的一级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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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8月14日  回复时间:2023年8月18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公务员因公牺牲是否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根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4〕343号)精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确认,由其所在单位或地区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发放办法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1〕317号),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和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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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6月26日  回复时间:2023年6月30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是否有调整?到哪里查阅最近一年的相关文件?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您好,感谢来信。2022年8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再次以一定比例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该文件已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发布,可以登录网站查询。具体网址为:http://biggest-loser.net/gongkai/zfxxgkpt/zhengce/gfxwj/202209/t20220902_65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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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6月13日  回复时间:2023年6月16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可享受哪些优待服务?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目前,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持证人可以享受的优待服务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有关单位签署的拥军优抚合作单位提供的优待服务。目前,我部与20家企业签署了《拥军优抚合作协议》,涉及金融、通信、石油、快递、航空等领域。如中国邮政、顺丰集团、德邦快递为持证人提供寄快递85折优惠,烈士遗属等持证人享8折优惠。

      三是各地拥军优抚合作单位提供的优待服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有关单位、企业等,为优待证持证人提供专属优待。

      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各行各业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等机构,自发为持证人提供的购物优惠、服务优先等优待。

      后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提高优待证“含金量”,切实提升持证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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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5月19日  回复时间:2023年5月24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高龄退役军人每年的认证是否可以通过APP或者微信小程序来完成?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为进一步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工作管理水平,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坚持以上门服务为主、自助确认为辅,采取人脸识别、人工查验等方式组织实施,由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到优抚对象家中采集信息,同时开通了线上自助确认功能模块,不方便接受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或到服务中心(站)确认的优抚对象可通过优抚对象年度确认 APP或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自助完成年度确认。下步我们将继续优化优抚年度自助确认功能,持续提升用户使用体验,让数据多跑路,优抚对象少跑腿,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年度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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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5月9日  回复时间:2023年5月15日  回复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

    来信: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对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方面有哪些举措?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高度重视困难退役军人医疗帮扶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采取更多暖心举措,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出台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兜底保障等政策文件,其中专门就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帮扶救助作了明确。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保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成立关爱基金(会)等方式,为医疗和康复等刚性支出较大的困难退役军人提供资金帮扶。

      三是建立常态化走访关爱机制。基层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每年利用元旦、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退役军人开展登门入户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四是有序扩大社会参与。积极协同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集中开展“情暖老兵”公益行动,针对性为致残患病的困难退役军人提供资金、物资帮扶以及适老化改造等,送去社会各界的关爱尊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聚焦退役军人急难愁盼,统筹各方面力量,健全完善多主体参与、多渠道救助的退役军人困难帮扶机制,使退役军人有更多归属感、获得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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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4月11日  回复时间:2023年4月17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在部队没评残,回到地方想补评残,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办理?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原所在部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能说明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具体请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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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3月31日  回复时间:2023年4月6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当前是否还在适用当中?哪个部门可以进行修订?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由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制定,现评定标准仍然适用;根据现行职能划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如需修订,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与军地相关部门共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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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3月18日  回复时间:2023年3月23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请问公务员因公负伤,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到底应该向谁申请,是民政部门,还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呢?可否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依据相关政策,2020年2月1日(含)以后公务员新发生的因工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地区,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已出台政策做好工伤保障工作,由工伤保险基金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地区,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公务员工伤保障工作,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受理2020年2月1日(含)后新发生的负伤公务员的伤残抚恤工作。2020年2月1日前负伤公务员的残疾等级评定、抚恤待遇发放和服务管理工作继续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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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3月6日  回复时间:2023年3月9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二次入伍的退役军人申请优待证后,优待证上的服役年限是两次入伍时间合并还是只记一次?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对于二次入伍的退役军人,优待证上的服役年限包括其两次入伍的服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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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2月9日  回复时间:2023年2月15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网上申请优待证以后如何领取?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按照优待证有关工作要求,通过网上方式申请的优待证,在制作好后,将逐级分发至相应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后,将与您联系,为您发放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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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信时间:2023年1月28日  回复时间:2023年2月1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各省、市、县出台的优待政策在哪里能快速方便查询?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为方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查询了解优待证相关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已上线“优待证专题”,集中宣传介绍优待证的各项内容。同时,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推进优待证数字化,搭建统一的优待服务平台,以进一步方便持证人便捷享受优待。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


  • 来信时间:2023年1月12日  回复时间:2023年1月17日  回复单位:拥军优抚司

    来信:异地人员可以在长期居住地办理优待证吗?

    回复:您好,感谢来信。

      为方便服务对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可以在常住地申请优待证。您可以到就近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支持!